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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沪深交易所宣布:这类标的扩容!
2023-03-03 21:03:01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编辑:news2020

记者:吴少龙 张淑贤

互联互通股票范围扩容正式落地。


(相关资料图)

3月3日,沪深交易所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并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办法要点如下:

1、进一步增强沪股通和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票纳入,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沪股通、深股通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3、为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过渡,设置调整衔接安排;

4、沪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范围将新增纳入平均月末市值50亿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5、实施办法将于3月13日正式实施。

增强沪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包容性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修订,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总原则,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沪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将更多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沪深股通标的,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具体来看,沪股通方面:

一是沪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扩展为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覆盖将由沪市大、中盘股票进一步拓展至中、小盘股票,并且每个行业可选取的股票不再受数量等限制,成份股数量大幅提高;

二是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设置50亿人民币日均市值、3000万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停牌天数占比低于50%等调入要求;

三是设置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降低标的股票频繁调入调出的情况。具体为,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时,非A+H股的沪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50%以上的,调出沪股通股票。

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明确了沪股通下具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

深股通方面:

一是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现行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扩展为深证综合指数,基准指数成份股基本覆盖全部深市股票,成份股数量较扩大前1000只大幅提高。

二是适应深市小市值股票占比较高的特点,调入深股通股票的市值门槛由60亿元调降至50亿元,同时,兼顾防范股票低流动性下波动风险,同步设置日均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低于50%等调入要求。

三是设置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减少股票标的频繁调入调出情形。具体为,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时,非A+H股的深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50%以上的,调出深股通股票。

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明确深股通下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

沪深股通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为较好适应沪深股通投资者交易习惯,同时结合上证A股、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调整特点,实施办法修订后,沪深股通股票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一是设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机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对相关指数成份股进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标的名单并实施调整(遇节假日将做适应性调整,具体时间以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是设置月度考察机制,每月末对调整个股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一般于次月纳入沪深股通标的范围。

三是沿用临时调整机制,对于A+H股中的A股调入调出、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类型股票的临时调出与现行安排一致。

新调整机制在考察时效性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条件的股票标的名单将于考察日下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公布(遇节假日做适应性调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后的第一个沪深股通交易日生效。

港股通股票范围同步扩围

根据联合公告安排,在现行股票标的基础上,将恒生综合指数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范围。另外,基于对等原则,设置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即属于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不属于A+H股的港股通股票,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低于40亿港元的,调出港股通股票。除前述内容外,港股通股票选取标准和调整机制保持不变。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个别外国公司可能在税费、公司行为等方面存在有别于现行港股通股票的特殊要求,如需要向外国政府缴纳金融交易税、需向投资者派发不同税率股息等。由于当前市场业务及技术系统无法支持以上特殊安排,该类符合纳入港股通资格的公司股票在本次深港通标的扩展时将暂缓纳入,各方将继续努力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另外,深交所表示,前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关于调整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门槛的建议。经认真评估,相关建议不涉及本次标的扩大事宜,此次暂未调整,后续将结合深港通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论证。

新旧规则实施衔接安排

实施办法将于3月13日正式实施。综合考虑新旧规则衔接等因素,设置衔接安排:

新规施行日前,沪深港通股票范围和调入调出安排仍按照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3年3月12日已纳入沪深股通股票的股票,在新规施行日暂不调出。

2023年2月18日至新规施行日前,新纳入上证A股指数或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的股票,于2023年3月的股票月度定期调整考察日进行考察,符合新规规定条件的,在沪深股通股票定期调整生效日调入。

另外,上交所还公布,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名单将发生调整,并自2023年3月13日起生效。

责编:彭勃

审校:廖胜超

标签: 实施办法 公司股票 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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