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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
2022-11-04 18:55:11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编辑:news202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公司讯,证监会公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提到,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标签: 投资基金 进行排名 基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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